塑料颗粒生产若缺乏手续,后果应如何应对?
针对塑料颗粒生产无手续的法律后果,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分析。法律依据主要有《环境保护法》第四十一条“三同时”原则(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施工、投产),未办环评审批即违反该原则。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三十一条明确“未批先建”者,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,处项目总投资1%-5%罚款,可恢复原状。若同时无照经营,依据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第十三条,市场监管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。综上,无手续生产将面临责令停止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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